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梁春燕)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多项措施,推行绿色办公、落实垃圾分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1年度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
强化领导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节约型机关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成立了由时任局长黄铁华为组长、副局长彭自力为副组长的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装备财务保障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要求二级机构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单位创建工作。
健全制度体系,为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先后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司法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计划方案》 《2021年度湘潭市司法局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 《湘潭市司法局物业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制度》 《湘潭市司法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等10余个制度、规定。通过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聘请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承担电力维修工作。同时,明确专人承担能源资源管理、水电计量、能耗统计等工作。
狠抓措施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效果保障
(一)推行绿色办公。下发《关于局机关推行无纸化办公的通知》,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出台《湘潭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执行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规定;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及时将公务用车单车油耗台帐进行公示。
(二)落实垃圾分类。出台《湘潭市司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办法》,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在院落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在局机关及二级机关办公区域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引导干部职工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与雨湖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岳塘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协议;加强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在机关食堂推广“小份菜”“半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确保餐厨垃圾减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湘潭市司法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倡议书》《湘潭市弘扬节俭美德 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生态环保理念。局机关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策,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结合“我是志愿者我来帮”社区联点共建创文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营造了“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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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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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